马新明Max Ma 保险理财系列文章(之536) 0 N; x+ ^$ K* q; ?0 Y% U" B
经营有方的小企业主或勤奋工作的高薪自雇人士(包括成立了自己的公司PREC的房产经纪)都会有相当可观的留存收益(RetainedEarnings)累积在他们自己的小公司账上,若不加以妥善处置,只是任其沉淀和闲置在那里,就只有可怜的一点点利息收益,效率将非常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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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应如何处置留存收益才能使其税务最优、效果最好?这是每一个小企业主必须要认真加以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 u. D7 i+ N3 X7 ~3 R# \
按照加拿大税法的规定,目前小企业的收入所得税只有12.2% 。一些高薪自雇人士之所以要成立自己的小公司,看重的就是小企业的这个低税率。因为有自己的小公司,他们就可以做到每年给自己发放刚好够用的工资,避免了每年高额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而把大部分的收入留在了自己的小公司里,在交了很低的12.2%的收入所得税后以留存收益的形式置留在公司的账户中,以待将来自己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的年份再以分红的形式发出来,从而获得较好的综合性税务效果!但如果因此而让自己的小公司里的留存收益长期闲置也是一个非常低效、得不偿失的方式,于是,小企业主们就会想着将留存收益进行投资增值。但税法又规定:若用企业的留存收益作被动性投资,则其投资收益将按50.17%(几乎是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税,也就是说投资收益的一半以上要以税收的形式交给政府!当然,如果有很好的投资项目,可以产生可观的回报,即使需要缴交高额的税款也比只存在银行吃利息强,所以,这一点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更为严重的是下面这一点,这可能会令很多小企业主所不能忍受了:联邦2018年的预算案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小企业的被动投资收入将会直接影响到小企业主动收入的优惠税率的享受。当被动投资收入超过$5万时,小企业可享受12.2%的优惠税率的主动收入就会开始减少(每超过1万的被动投资收入,会减少5万的主动收入享受优惠税率)!当上一年的被动投资收入达到$15万时,小企业在当年将彻底失去优惠税率的享受,当年所有的主动性收入将按26.5%(而不是12.2%)来计税,这样,就更加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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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处置方式,可以规避上述损失,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及税务综合效果呢? + D0 Y& K: V& e
有!其中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就是用公司的留存收益来购买公司保单,即以小企业主为被保人、以公司为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的保单! # w( m1 P* D& c' c8 Y! f; S/ F
相对于其它的被动投资方式,以购买公司保单的形式来处置企业留存收益至少有如下几方面的优势: 7 w! c/ |& k! c, L- K& v- ]
一是用同样的钱投到保单里,可马上建立起一个保障,在万一企业主作为被保人不幸身故时就有一笔很大的遗产留给家人--- 准确地说,应该是公司作为受益人马上可以获得一个身故赔偿金,同时,公司的分红账户(CDA)上马上可增加一个相应的免税额度,公司可以在不超过这个总的免税额度范围内以分红的方式免税分给他的家人。如果是被动投资,则在这种情况发生时,留给企业和亲人的也只是投资的本金加回报而已,不会像保险赔偿金那样被放大了很多倍!
: r6 \! F. c: V+ d2 t二是保单里的投资增值是延税的,这就意味着每年的增长值作为新增投资在保单里面继续为企业主创造新的财富,从而可享受到复利增长的威力和好处。若是被动投资,则在当年就将以50.17%的超高税率被征税,投资效率大打折扣。
* K, o8 _. _' J2 D三是保单里的投资增值一点都不会影响到小企业主动收入优惠税率的享受。而其它方式的被动投资收入若超过$5万,就开始对企业的主动收入的优惠税率产生影响,在达到$15万以上时,则企业就完全失去了主动收入的优惠税率了。 ! w2 g U* D+ U8 ]- o
四是保单中积累的现金值将来可以采取保单抵押贷款形式借出来免税使用,最终以保单的身故赔偿金来偿还,从而,将来公司不需要为保单中的投资增值补交“增值”税,但其它的被动投资方式则不能做到这一点。 1 r7 S: m+ l4 a% I2 B! ?& j7 N
五是从用税后收入作为保费来购买保险的角度这方面来说,在购买相同保额的情况下,相对于个人保险,以公司名义来购买保险所需要的税前收入要少很多;或者反过来说,用相同的税前收入,以公司名义来购买保险,所能买到的基本保额会更多,这是因为小公司的所得税很低(只需缴纳12.2%), 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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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具体以税法和联邦预算案的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到底应购买何种保险理财产品,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作者联系面谈:资深专业理财顾问、环球百万圆桌会会员、宏泰集团高级保险理财经理、明盛金融总经理马新明MAX MA 电话:647-832-6780. Email: maxmafin678@gmail.com;更多文章请浏览他的保险理财博客:Blog.51.ca/u-314419 ,或关注他的微信公众号: MaxMa_Canada ,或加其微信:maxma678 ) 5 `4 K( r, K3 Q8 s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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